最近更新: 2005-07-21

市場與政府的雙重失靈,我看《台灣金融機構擠兌事件之比較研究—以彰化四信及台中商銀為例》

一般的存款人完全沒有一種概念,即自己是把錢「借」給金融機構,存款人其實是金融機構的債權人。但存款人沒有身為債權人的自覺,反而又將債權人該做的事推給政府。於是政府要派員監督,要成立中央存保,要推動金融機構整併。但在我看來,都是事倍功半,做做樣子,對存款人的幫助不大,反而讓政府涉入程度加深。試問,誰去監督「監督者」?誰去監督「監督監督……者」?誰去決定該如何整併?如果沒有,不正讓政客或主其事者增加更多上下其手的空間。

更者,農、漁會與信合社是一種建構在地方性社會關係網絡上的金融機構,從中央派下來的監督官員,會比在當地的存款人更了解這個社會關係網絡嗎?

我對這情形的意見,可總結於對一位學長的碩士論文《台灣金融機構擠兌事件之比較研究—以彰化四信及台中商銀為例》(指導教授:林寶安) 之意見。(2002年6月)

國內多位學者的研究皆指出那些金融機構的問題,以內部問題為主要因素,而許嘉棟等人則以「金融雙元性」稱呼銀行與信合社並存的現象,並指出唯有金融自由化,將信合社導入金融市場機制,透過市場力量才能消弭那些內部問題。

然而,問題在於金融市場中,參與者對自己的身份是否有自覺?一個連買、賣方都搞不清楚的市場,如何有效運作。

儘管學者呼籲以市場自由化來解決這些問題,但政府屢次以概括承受的方式收拾爛帳,成立中央存保基金,不讓金融機構倒閉等等措施,反而造成金融市場機能的扭曲。因為在這些「保護措施」下,存款人失去了對於本身應負責任的自覺,模糊了存款人與金融機構在金融市場中的角色定位。

存款人借錢給金融機構以賺取利息,本該是風險承擔者,盈虧自負,天下哪有白吃的午餐,監督金融機構為其分內之事,然而政府屢次干預,模糊了此種關係,一個連誰是買方、誰是賣方都分不清的市場,又怎能發揮市場力量呢?

政府一方面高喊金融市場自由化,另一方面卻又在出問題時出手干預,半調子的自由化政策,反而使「社會的制約力量與市場的制約力量都很weak」(這是林寶安教授針對我的提問而做出的回應)。我個人對此種無效率的情形,戲稱為「市場與政府的雙重失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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