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roid 對 Linux 的負面影響
我看不出 Android 對 Linux 帶來什麼正面影響,所以我的標題就直接寫「負面影響」。 我目前看到的負面影響,主要分成兩個方面。一是智慧財產權,二是硬體設備的支援。
智慧財產權方面的負面影響
著作權
我個人對於 Google 使用 Linux kernel 的手法一直非常不滿,借用「洗錢」概念稱呼 Google 的手法為「洗碼」,對 Copyleft 精神是一種侵害。關於這件事,我的看法在《Google Android 又涉嫌違反 GNU GPL》的回應中說的很清楚。 從現行著作權的使用行為來看,Google 的 patches 可能不侵害著作權。 而 GPL/LGPL 是基於著作權的再授權條款,著作權不約束的事,GPL/LGPL 也不能約束,這就讓 Google 有了上下其手的空間。
雖然從著作權的法條來看似乎沒有問題。但若著眼於 Copyleft 的源碼權利共同分享精神,則 Google 的作法已經違反這一基本精神。
專利
根據 U.S. District Court, Northern District of California, is Oracle America, Inc v. Google Inc, 10-3561 的報告,關於 Android 的專利問題接近定調,即 Google 確實侵害了 Oracle 的專利。但是法官認為 Oracle 提出的損害金額數據太不合理,要求 Oracle 重提評估報告。所以 Google 可以少賠一點。新聞見《Judge rejects Oracle damages estimate versus Google》。
"Zero is ridiculous," said Alsup, who rejected Google's argument that its ad sales should not be included in estimating damages from the Android system.
UPDATE 1Alsup rejected Oracle's damages report in a written ruling on Friday, saying that Oracle had "overreached in multiple ways."
UPDATE 2
當自由軟體與開放源碼界經過多年的努力,逐步完善了自由軟體的著作權內容,開始將焦點轉移到軟體專利領域時,Android 這件事著實傷害了自由軟體與開放源碼界。它一方面在一般使用者心中形成使用自由軟體或開放源碼還是會侵害智慧財產權的印象;另一方面也分散了自由軟體與開放源碼界用於對抗軟體專利的資源。
我在《Android 捲入專利風暴的內容,應不牽涉 Linux》提到自由軟體與開放源碼社群正在構築一張專利保護網,包含像 Open Invention Network (OIN) 之類的科技大廠互相結盟機制。我認為 Android 將會分散構築專利保護網的資源,也讓防禦態勢從主動預防變成了被動賠償。
硬體設備支援度的負面影響
這個影響可能一般使用者還感受不到,我是因為工作需求才注意到這方面。
我們公司前陣子買了幾台 Atom 平板電腦,也拿到一些廠商送出的機上盒樣機,想評估公司現行產品配合這些終端設備的應用效益。 而我們公司的產品是在 Linux 上開發的,理所當然要先在它們上安裝 Linux 。 問題來了,我從 Ubuntu 10.04 到 11.04、MeeGo 1.1 到 1.2,嘗試了多種版本後,沒有任何一種 Linux 散佈套件可以完全驅動這些電腦的硬體設備。顯示晶片不支援、觸控面板有問題、3G 設備抓不到等狀況不斷。向廠商拿了硬體驅動程式的源碼一看,竟然是 Android 的驅動程式。 問了廠商,廠商也只說我們有支援 Windows7 和 Android 啊。至於 Linux 的部份,完全沒下文。
後來陸續從其他硬體廠商直接或間接聽到的消息,都有類似的情形。廠商提供的硬體,有 Windows 驅動程式,也有 Android 驅動程式,但就是沒有 Linux 驅動程式。 我聽到的消息是,已有硬體廠商決定延宕或是取消支援 Linux 的工作項目。 亦即 Android 直接分散了 Linux 硬體驅動程式的開發資源。這真是個壞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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