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更新: 2005-08-19

「社會規則」所存之社會,其邊界止於何處?

說到「社會規則」一詞是否意圖創造一個唯一的、權威的規則這點時,不妨思考一下這個「社會」是要指多大的社會,有沒有可以跨越社會邊界而存在的規則。

「規則」一詞本身就帶有「社會性」意涵,『個人們合作所引起的情況,就是社會這個概念所指稱的情況』。將「社會」一詞冠在「規則」之前,是否意圖塑造一個唯一的、權威的規則,此規則不允許其他「非社會規則」淩駕、違背它?
關於植拓理論與財產權起源及社會規則

談到「社會規則」,便要質疑這個規則所依附之「社會」邊界有多大,是否包含了全人類?若否,那麼社會之邊界止於何處?一家、一族、一宗教或一國?若社會之邊界止於一國或一宗教,那麼是否超越一國或一宗教之規則,便應于以否定、駁斥?我深不以為然。我以為即便在國法、教義之外,也還有規則存在。

在電影 Kingdom of Heaven 中,便展示了一種跨越國家與宗教的規則。當劇中的薩拉丁 (Saladin) 與耶路撒冷國王巴特文 (電影中似乎沒有提到他的名字) ,各領大軍對峙之時。兩人就這麼坦然地走出大軍之中,面對面地交談,語氣平和一點也不似大戰當前。會談結束後,薩拉丁還說會派他的醫療兵來幫巴特文 (巴特文罹患麻瘋病末期) 。

去掉了騎士精神中的繁文褥節,在劇中我看到騎士精神做為一種道德,在生死存亡之際所發揮出來的道德力量。一場涉及數萬大軍殺伐與生命的大戰,就這麼消弭了。在我這現代人眼中,不可思議。兩造之間,沒有共同的法律秩序,更沒有共同的宗教秩序,但是道德秩序欲卻依然存在於這兩個異邦且異教者之間。道家所言「道無所不在」,在此有了實際的意義與深刻的體驗。

我真的認為「社會規則」一詞是用錯了。一國之中有規則可讓人依循,一教之中也有規則可讓人依循。甚至在異國且異教者間,也有規則讓人依循。只要有兩人以上的互動,便有規則產生。凡一人與另一人間所認同並據之以行者,即為道德之所存。道德作為一種秩序 (order) ,比法律與宗教更為廣泛與普遍,及於八荒,無所不在。("Nothing. And everything." ~ 我看電影 Kingdom of Heaven)

要真正理解「規則」之內涵,不能把「憲法 > 法律 > 命令」的這套層級觀念套上來。在某種面向上,所謂「行動約定論」與「立憲論」中 (沒記錯的話,應該是這麼稱呼) ,我以為當循「行動約定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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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多舊回應
未留名 (#comment-419515)
Sat, 20 Aug 2005 04:56:36 +0800
自己補充,對我來說,兩人之間若有互動,便產生規則 (我一般用「秩序」這個詞),若有規則,便可稱為社會。我不以為 社會 = 國家。
「社會規則」這個詞對我而言非常累贅,難以特指某事而為討論基據。

未留名 (#comment-540197)
Sat, 17 Sep 2005 09:20:29 +0800
閒談 ICOS 2003
以人的交易為例,我在這裡,他在那裡,兩人若不相識,如何開始交談?如何進行交易?如何形成市場秩序?

真實世界中,並不是先有協定(protocol)後,才有行程間通訊(IPC)這些行為,而是反過來的。而這正是一開始最難解決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