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更新: 2013-08-19

大埔案與土地徵收條例的民意

雖然大埔抗爭活動聲勢浩大,看似民意匯集。但從整體政策的演變歷史來看,大埔抗爭聲勢雖大,但未必能代表民意。

在「南鐵東移惹議 恐成綠版「大埔事件」一文中,作者「NewTalk 新頭殼」寫了這麼一句話: 在這次鐵路地下化風波中,一開始,還有許多民代發聲,但衡量多數市民企盼鐵路地下化後的發展,在多數選票和拆遷戶僅有的數百張選票之間,大多選擇冷眼旁觀。 這句話,同樣也適用於大埔案。

從資本主義的原則來看,土地徵收條例毫無疑問是惡法,因為它不能充分地表達土地所有人對其私有財產的處置意願。但是台灣進行民主選舉選了這麼多年,土地徵收條例卻依然存在。難道就沒有任何民意代表想修掉嗎?我想是有的。但是大多數人都希望便宜地實現土地轉換用途所帶來的經濟發展與利益,所以默認土地徵收條例之存在。

換另一個直白的說法。如果沒有土地徵收條例時,某地方要推一件土地開發案,但是計劃區內的地主阿土伯死都不願意動他的地,甚至放話說除非一百億買下他的地(假設市價只有一億)。然後四週的民眾一想要湊出一百億買地才能做開發案分好處,大家就不樂意了。但是總不好大伙出面當壞人,壓迫阿土伯賣地,那就只好讓政府去扮黑臉了。大家選出的立法委員推一份土地徵收條例出來,然後阿土伯的土地就被強制徵收了。接著四週的民眾就可以去聲援某甲,讓政府去背黑鍋,而大伙可以賺名聲、當好人,當然土地開發的好處還是要分潤的。這就是潛伏在大埔案下的主流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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