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基本工資
前一陣子勞工團體為了基本工資的問題吵得沸沸揚揚。勞工團體主張「基本工資的作用就是讓勞工至少活得像個人」。我反倒想說:「調漲基本工資會讓失業者活得更不像個人」。所幸最終結果只是象徵性地調高六百元,人們勉強不會發覺它的不良影響。
勞工團體不喜歡看複雜的數學公式,巧得是,我不熟悉數學的語法規則,所以也不喜歡看數學公式。因此我在本文中不會用複雜的數學公式談基本工資。
我在本文說明的方式相當簡單,略去了許多細節的設定與定義。嚴格說來,這方面的議題足以寫出上百頁的論述。但是這一方面的論述實在太多了,從一、兩百年前就有許多學術論述;差不多在一百年前的內容就已經得到現在的結論,而且沒有用微積分或複雜的數學公式。既然如此,我寫再多內容也不會增加什麼學術價值,那我還是當個懶人,只說重點吧。
一、工資與商品價格
所謂的工資與商品價格的關係,基本上如下段所述:
我生產了某個商品,獲得工資之後,拿著工資去消費另一個人生產的商品。前一刻,我是生產者;下一刻,我又是消費者。因此我們既是生產者也是消費者。若提高我的工資,為了支付我的工資,則我生產的商品的價格也要提高;別人為了購買我生產的商品,他的工資也要提高,為了支付他的工資,則他生產的商品的價格也要提高。結果是我提高的工資,剛好能夠購買他人生產的漲價後之商品。他人提高的工資,也剛好能夠購買我生產的漲價後之商品。
「每種勞動的工資率高低決定於它的邊際生產力」。這個真理的另一個表達方式就是說:工資率決定於勞動和物質的生產要素之供給與預期中的消費財將來的價格。 Mises,《人的行為》(夏道平譯),p.731
基於代數的分析
A 雇用 B 生產了一個 ga ,A支付 B 1元工資。若生產成本完全來自於工資,則 ga 的生產成本為1元,故 ga 的最低價格是 1元。C 雇用 D 生產了一個 gb ,C支付 D 1元工資。。若生產成本完全來自於工資,則 gb 的生產成本為1元,故 gb 的最低價格是 1元。B 的工資剛好足夠向 C 買一個 gb;D 的工資剛好足夠向 A 買一個 ga 。沒有任何剩餘。
現在,政府下令 A, C 提高基本工資為 2元。在生產函數 (生產能力) 不變的情形下,情形變化如下:
A 雇用 B 生產了一個 ga ,A支付 B 2元工資。若生產成本完全來自於工資,則 ga 的生產成本為2元,故 ga 的最低價格是 2元。C 雇用 D 生產了一個 gb ,C支付 D 2元工資。。若生產成本完全來自於工資,則 gb 的生產成本為2元,故 gb 的最低價格是 2元。B 的工資剛好足夠向 C 買一個 gb;D 的工資剛好足夠向 A 買一個 ga 。沒有任何剩餘。
從結果來看,唯一的改變是薪資單上的數字從1變2,其他都不變。勞工 B, D 能夠購買的商品數量沒有任何改變,勞工不會因為基本工資提升就能多買一些東西或是多存一些錢。
基於麵包的分析
接著,我用實際的「麵包」代替商品或 ga, gb 這些代名詞再說明一次。也把交換過程簡化成一次間接交易,即 A 雇用 B 生成麵包之後,B 再拿工資向 A 購買麵包的形式。上述的交換過程,當然可以簡化到以物易物的直接交易形式,即 B 付出勞力之後, A 直接支付麵包為代價,而不需透過貨幣媒介。但為了說明工資的影響,所以才看似多此一舉地做了一次以貨幣支付工資,再以工資購買麵包的間接交易動作。
工資收入者不再是只為別人的福利而辛苦工作的人,他們自己是工廠生產品的主要消費者。
許多歷史家和著作人,蔽於他們的偏見,對於這個基本事實完全不了解。照他們看來,工資收入者是為別人辛勞的。他們從不提出這些「別人」究竟是誰的問題。
石註: 所謂的「別人」,其實就是工資收入者,也就是勞工自己。Mises,《人的行為》(夏道平譯),p.759
我敘述的世界中,有幾點設定。
一、 A 有烤箱、麵粉等一切生產麵包的材料,但他不會烤麵包的技術。 B 是一位會烤麵包技術的人,但是他沒有烤箱、麵粉等生產材料。於是 A 雇用 B 生產麵包, B 再用工資向 A 購買麵包。我在此採用的推論分析方式,基本上是古典經濟學派的方式,也可以說是馬克思的經濟分析方式。在馬克思的用語中,A 就是資本家,B 就是勞工。只是馬克思說:「麵包是靠勞工的技術才能生產出來,但是勞工生產的麵包卻被資本家佔有,而勞工卻必須再用工資去購買麵包。」 由於馬克思忽視了資本家取得與累積生產工具所付出的代價,因此其結論認為上述生產形式是對勞工的剝削。
二、麵包的生產函數是 n = (a + b) * (a/a) * (b/b)
;a,b,n 為整數,後面的 (a/a) * (b/b)
是條件限制, (a,b)之一不可為零。麵包的生產數量等於資本家的數量加勞工的數量。資本家的數量代表生產材料的投入量,勞工的數量代表勞力的投入量。簡單地說,A 雇用 B 後,一天可生產 2 個麵包,A 自己吃 1 個麵包,剩下一個可以賣給別人。資本家也是要吃飯的,用他的生產材料生產出來的麵包,留下來自己吃,也是很理所當然的。
每一天,A 雇用 B 生產麵包,支付 B 一元工資。生產兩個麵包, A 自己吃了一個,剩下一個以一元賣給 B 。接著,政府下令基本工資要 2 元。於是 A 支付 2 元工資給 B ,但為了維持成本,所以現在剩下的一個麵包,以 2 元賣給 B。結果顯然並無不同,沒有任何的剩餘因為政府下令調高工資而改變。
注意,在我設定的世界中,A 必須要維持成本,才能維持資本,也就是生產材料不變。否則他就要吃掉自己的資本,也就是會減少生產材料。其結果將導致 A 第二天沒有足夠的生產材料投入麵包的生產過程。既然生產材料不夠,那也不必雇用 B 了。最後兩個人都沒麵包吃。B 會先餓死, A 因為還可以舔舔麵粉,所以晚點餓死。在真實世界中,這個過程會緩慢一些。但吃掉資本的結果,仍將折損資本,破壞物資生產力,最終還是養不起所有人。
我再添加一個勞工 C 到這個世界中。根據麵包的生產函數,現在的結果是 1個資本家 + 2勞工 = 3個麵包。 A 各支付一元工資給 B 和 C 。 A 吃掉一個麵包後,再將剩下的 2 個麵包,各以一元賣給 B 和 C 。
接著,再玩一次調高基本工資為 2 元的把戲。現在, A 有兩個麵包可以出售,B 和 C 各擁有 2 元可以購買。在這個一眼可以看出的簡單世界中 (也就是完全理性、資訊對等的世界), A 會將麵包定價為 2元,剛好各賣一個給 B 與 C 。
上述的結果和之前的推導結果沒什麼不同,不好玩。我再把情形改一下, A 有一點不理性,他只知道手上的兩個麵包,一共要賣出 4 元才能維持成本。於是他先定價 1.5 元,然後被 B 給買走一個麵包。這時 A 發覺第二個麵包要賣 2.5 元才能湊足成本;可是 C 只有 2 元,所以他買不起麵包。結果有兩種可能。一、C 賣不起麵包,餓死了;第二天的生產函數又回到 1 + 1 = 2。二、 A 以 2 元把麵包賣給 C ,結果成本不足導致生產材料折損;於是第二天沒有足夠的生產材料可以生產麵包,B 跟 C 都餓死了。
這個不理性的定價結果,只是要指出一件事。如果所有勞工的工資提高了相同的數字,那麼麵包的價格也將會提高相同的數字。如果麵包價格提高的比例不及工資變動率,那麼一定會有人買不到麵包而餓死。這個結論還可以再進一步推導引申另一個事實。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形之下調高一部份人的工資,仍將導致物價上漲,導致那些原本工資剛好可以維生但工資未調整的人,買不起漲價後的商品。
二、金本位貨幣制度
在我繼續將上述論點套入現實世界之前,容我先談一下貨幣。一個古人,或是一個稍具經濟知識的現代人,應該注意到上述故事中用於支付工資的貨幣,似乎「無中生有」了。恭喜你們,踏入現代經濟政策的思考領域。改變基本工資的把戲,在金本位貨幣制度下玩不起來。
在本文說明的故事中,若是 A (雇主) 要支付金幣做為工資,那麼即便政府下令調漲基本工資, A 也沒更多的黃金支付更高的工資。因為黃金不能無中生有,不會隨政府的政策的增加或減少。故以金幣作為貨幣時,工資數目以及商品標價數目只能從商品的交換比例來決定。
但若是在基於信用的紙幣制度下,政府規定基本工資的把戲就玩得起來了。在這種制度下,所謂的工資數目不過是寫在紙上的一個數字。基本工資從一元漲到二元,對 A 來說只需把付給 B 的紙幣上之數字從一改成二。而在真實世中的玩法也差不多,雇主支付給員工的是寫著數字的支票,上升的數目字,由銀行系統所吸收,沈到金流循環之中(貨幣流動性)。只要大家不在同一時間兌現,這個循環就不會崩塌。
三、現實世界
將第一節最後引申出的結論套入到現實世界中的話,又將發生什麼事呢?
(一)、基本工資調漲的受益對象,一定是那些有工作的勞工。對那些沒有工作的失業者而言,基本工資調漲與其無關。也就是說失業者在調漲基本工資前,可歸類為剛好可以維生的人。那麼在調漲基本工資後,那些失業者將會買不起漲價後的商品,難以維持生計。嗚呼唉哉。
(二)、如果物價變動率不及工資變動率,那麼廠商為了保存資本,就會減少雇用的勞工,或是取消預定雇用的新勞工。受此影響的對象,仍然是失業者以及處於雇用邊緣的臨時工。
我再提供一個訊息,是一般人也可以從日常生活觀察到的事。生產食糧等民生必需品的勞工,他們的工資水準通常剛好及於基本工資。不幸的是,食糧等民生必需品的價格,也最容易受到最低工資的波動而改變。他們的工資漲幅直接被他們的每日所需購買的商品價格漲幅抵消。我在本文中,以生產麵包為例便是因此之故。
再說到物價波動,如果我們以單項商品分別討論,將是一個有趣的話題。以豬排便當和筆記型電腦為例。5年前的豬排便當一客50元,現在漲到55元,漲了 10% (我住高雄,以高雄的物價水準為主)。5年前的筆記型電腦,一台要價四萬,現在一台兩萬五就可以買到更快更好的機種,跌了 37.5% 。在這5年間,我的薪資從二萬五漲到三萬,漲了20%。工資漲幅略高於豬排便當的變動率;但是遠高於筆記型電腦的變動率。對我來說,豬排便當平均一年漲一元的漲幅,實在感受不出來;但是筆記型電腦一年跌3000元卻是實實在在的好處。
縱然在五年間,我的薪資不變,維持在二萬五千元。豬排便當單價5元的漲幅,並不會顯著地改變我的生活水準。若我一個月要吃掉90個豬排便當(每天三餐都吃便當,吃30天),五年前每月花費4500元食物費,現在每月則是花費4950元食物費。相較於二萬五千元的月薪,仍有餘裕。我離飢寒交迫的困境還有很大的差距。
四、基本工資與最低生活水準的謬論
最低生活這個觀念,缺乏人們賦與它的那種精密性和科學的嚴格性。原始人的生活環境,是那些受了資本主義的縱容,而慣於享受的後裔所絕不能忍受的,可是原始人卻能適應。可見沒有所謂生理的最低生活這麼一回事。 Mises,《人的行為》(夏道平譯),p.743
我再怎麼看,台灣的生活水準跟原始人比起來仍是雲泥之別,也比十年前的台灣社會還富裕。不提高基本工資就不足以維持最低生活水準的說法,實在是不知所云。如果最低生活水準的說法成立,那麼長期失業者和遊民早就死光了。最低生活水準的定義,說穿了就是「面子」二字。
結論中也一再指出,調漲基本工資會直接對失業者與臨時工造成不良影響。擺弄數字安撫一些有薪者,卻讓更弱勢的一群人生活更窘困。這種把戲實不足取。
本人近五年中,就業三年,失業兩年。幸好基本工資是在我就業時調漲,我感覺不到影響。若是在我失業時調漲,我大概要少吃幾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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